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(建委、规划建设局),邵阳市建工局,省直有关厅局,有关建筑业企业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》、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》(建设部令第159号)、《关于印发〈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〉等四个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的通知》(建市[2006]40号)及其实施办法的规定,我厅组织对近期申报建筑业企业资质和设计施工一体化企业资质的94家企业进行了资质审查。经审查,建筑业企业90家,同意77家,部分同意3家,不同意10家;设计施工一体化企业4家,同意3家,不同意1家。现将上述企业名单及资质审批结果予以公布(见附件)。